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關于促進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的若干意見(暫行)》業經市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2014年7月25日
關于促進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的若干意見(暫行)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職業(技工)院校為本地工業企業培養技能型人才,更好地發揮職業(技工)教育服務工業發展的作用,緩解工業企業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現就促進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業企業就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本地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給予補貼。凡就讀我市職業(技工)院校的學生,畢業兩年內選擇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給予畢業生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二、我市學生外地就讀返鄉就業的給予獎勵。凡我市學生就讀外地高等院校(含職業技工院校),畢業兩年內返回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給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職業(技工)院校與我市工業企業開展定向合作辦學給予獎勵。工業企業可參與冠名班的招生、教學、實習、就業整個過程,并對教學過程和學生素質進行評價。根據冠名班定向培養畢業生到冠名企業的人數,按人均500元標準給予學校獎勵。冠名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冠名企業應以獎學金等方式給予學生補助,具體辦法由冠名企業與合作學校在相關合作協議中明確。
四、工業企業接受職業(技工)院校學生頂崗實習給予補助。工業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0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42號)規定,支付學生實習報酬和意外傷害保險等費用。根據企業實際接納上崗實習且實習時間累計1個月以上的學生人數,按人均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助,補助時間不超過6個月。
五、高技能人才在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給予安家補貼和薪酬補貼。凡是引進我市急需緊缺專業(工種)戶籍在宣城市以外的高技能人才,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的服務合約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宣城購房的,高級技師可享受6萬元的安家補貼;技師可享受3萬元的安家補貼;高級工可享受1萬元的安家補貼。急需緊缺專業(工種)的高技能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3年的服務合約,實行薪酬補貼,補貼發放時間為3年,具體標準為高級技師每人每年補貼1.2萬元,技師每人每年補貼6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補貼1000元。
六、職業(技工)院校推薦學生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給予補助和獎勵。民辦職業(技工)院校,每推薦1名學生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給予該院校200元的補助。市教育等主管部門要將公辦職業(技工)院校推薦學生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之一,對成績突出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七、職業中介機構為我市工業企業提供用人服務給予補貼和獎勵。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人才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按照其服務后實際就業人數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補貼標準: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150元補貼,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300元補貼。介紹的員工為我市急需緊缺專業(工種)的,在給予職業介紹補貼的基礎上,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每介紹一名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獎勵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
八、企業培養技能型人才給予補貼。企業對新錄用人員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的,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其中新錄用人員為高校畢業生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企業組織員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并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按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九、本意見涉及的有關補助和獎勵資金,由各級受益財政承擔(已有明確支出渠道的除外)。具體的申領和發放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對公辦職業(技工)院校推薦學生到我市工業企業就業情況的考核辦法由市教育體育局制定。
十、本意見所涉及的補助和獎勵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套取、挪用,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本意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十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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