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雙招雙引”工作部署,集聚更多優秀人才到我縣企業工作,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十條措施。
一、給予人才薪酬補貼。企業引進人才一律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準入。對新引進到我縣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才給予工資外薪酬補貼,補貼期限一般3年。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不低于5000元、3000元、800元、300元薪酬補貼;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每人每月分別給予不低于1200元、1000元、500元薪酬補貼。引進省級以上領軍人才或年薪30萬元以上的高層次人才,前3年給予個人實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之后2年減半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集聚大學生就業創業。鼓勵全日制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學生到我縣企業參加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實習期間給予每人每天30元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積極邀請大學生來績溪開展社會實踐,社會實踐期間給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生活補貼。鼓勵企業為實習、實踐學生創造必要生活、工作條件。在我縣企業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創業的,給予最高5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支持。小微企業在3年內每新增吸納一名穩定就業12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給予2000元創業就業補貼,累計不超過5萬元。(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教體局、縣財政局、團縣委、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強化校企合作對接。企業與學生、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簽訂人才(用工)定制培養協議,按企業支付給定制培養學生在校學習補助額度的50%給予企業補助,按定制培養學生數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獎勵。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推薦學生到我縣企業就業滿三年,按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專科、中專(技校)分別給予學校每人2000元、15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引才補貼。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崗前和技能提升等培訓,按規定給予相應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徽州學校、縣人才辦、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搭建招才引智平臺。定期組織企業赴縣外開展人才招聘活動,根據企業實際支出給予招聘補助。支持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對獲批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發平臺的企業,分別按照國家級50萬元、省級20萬元給予資金補貼,對獲批院士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企業引進的兩院院士、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每人每年分別給予30萬元、6萬元生活補貼。支持企業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分別按照國家級15萬元、省級10萬元、市級5萬元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博士后出站在我縣工作,并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期滿給予20萬元的薪酬激勵。支持企業建設產業人才服務站,定期組織產業人才沙龍等活動,加強人才交流和服務。支持企業建設大學生見習實踐基地,根據見習大學生總數,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加強公共人才服務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宣城-高校人才創新資源網上對接平臺”,定期推介人才政策、人才風采、人才需求,放大招才引智工作成效。(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激發企業自主招才。支持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引進國內外各類優秀人才和智力(含柔性引進人才),可以采取兼職、咨詢、講學、科研和股權激勵、資金技術合作、技術入股、合作經營、聘請顧問、特聘專家、來績掛職等形式柔性引進人才智力來我縣長期工作或短期服務。每年開展企業招才引智突出貢獻獎評選活動,對在企業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經縣政府評選認定后,頒發“績溪縣特聘專家”證書,授予“榮譽市民”稱號,長期享受“宛陵優才卡”待遇,給予一定獎勵;對招才引智成效突出的企業和企業家進行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對企業首次自主招收且穩定就業滿3個月并依法辦理社保(或開展用工備案、或購買商業工傷保險)的,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規劃設計人才公寓與公租房統籌,加強人才公寓建設,采取政府新建、購買、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轉換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企業籌建等方式,完成開發區鄰里中心等人才公寓建設,實現引進人才“拎包入住”,保障各類人才住房需求。對新引進到我縣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家庭在本縣無自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專科生,可以免費租住人才公寓3年或分別給予為期3年每人每月300元-1000元的租房補貼;工作滿3年,在績溪首次購買商品房的,可以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10萬元、6萬元、2萬元安家補助費。新引進到我縣企業工作滿3年,在績溪首次購買商品房的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分別給予每人15萬元、10萬元、5萬元安家補助費。優先保證人才的公積金貸款發放。(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縣經開區管委會)
七、拓展市場化引才渠道。加大政府人力資源購買力度,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的人才2年內入選“省級領軍人才”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成功引進到我縣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依法辦理社保(或開展用工備案、或購買商業工傷保險)的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及其它人員,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補貼。建設人才工作站、聘請引才顧問,對引薦人才表現突出的人才工作站和引才顧問,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引才獎勵。(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八、精準引育急需緊缺人才。創新“政聘企培”引才方式,聚焦四大主導產業,面向全國重點高校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入編績溪縣委高層次人才實踐中心,派駐至重點企業培育鍛煉一年以上。鼓勵和支持派駐企業人才培養期滿后到企業工作發展、創新創業。對派駐企業人才放棄事業編制,與我縣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享受相應人才補貼,再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牽頭單位:縣人社局、縣人才辦,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經開區管委會)
九、大力實施雙招雙引。設立駐外產業招商分局(人才工作站),充實一線人才工作力量,為縣內企業對接滬蘇浙地區項目、人才做好全程代辦服務。堅持舉辦績溪籍旅外人才交流活動,發動績溪籍企業家以總部回歸、項目回遷等方式,投資創辦新企業。對認定的新引進回歸企業且符合績溪縣產業發展規劃的,自正式投產之日起,享受前三年按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獎勵,三年獎勵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圍繞主導產業發展,大力招引高層次人才帶項目、帶技術創新創業,通過擔任顧問、技術入股、項目合作等柔性方式來我縣工作,實現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同步推進,對柔性引進年計稅報酬15萬元以上的人才,按年計稅報酬每年5%給予柔性引進人才個人或團隊帶頭人財政補貼,期限3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牽頭單位:縣招商合作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科技商務經信局、縣人社局、縣委統戰部、縣工商聯、縣經開區管委會、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十、營造識才愛才氛圍。暢通企業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工作滿1年的全日制本科生直接認定為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對工作滿3年的研究生直接認定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對企業引進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分別比照助理級、中級、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強化人才服務保障,加大“人才服務窗口”建設,深化人才服務打包一件事,成立企業人才服務專班。嚴格落實“宛陵優才卡”服務功能,結合實際拓寬高層次人才服務領域。對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及其它符合條件的人才,提供“提前預約、專人陪同”就醫服務,其子女在學前、義務教育階段可以自主擇校,其配偶可以按照對口從優原則予以安置。積極選樹人才典型,對有突出貢獻企業人才推薦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掛職和兼職,在勞動模范、大師工作室、非遺傳承、杰出貢獻獎等評選中,向企業人才傾斜,優先推薦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鍛造一支愛國、創新、誠信、社會責任感強的優秀企業家隊伍,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建設新時代美麗幸福績溪注入動能。(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各牽頭單位要在本措施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出臺實施細則,執行期間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本措施發布之前的相關人才政策一律予以廢止。
本措施由縣人才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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